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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宁东发电一期(2×330MW)机组#1锅炉分离器中心筒改造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宁夏宁东发电一期(2330MW)机组#1锅炉分离器中心筒改造招标公告1.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1锅炉分离器中心
  

宁夏宁东发电一期(2×330MW)机组#1锅炉分离器中心筒改造招标公告 


1.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1锅炉分离器中心筒改造项目,包括原中心筒的拆除,新中心筒的设计、供货、安装施工
 2.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1锅炉分离器中心筒改造项目,包括原中心筒的拆除,新中心筒的设计、供货、安装施工和调试,包含所需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供货范围和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项目实施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韩家沟村。

5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30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并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工期:现场安装施工在货到后25天内完成。

6 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一亿元;

(2)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类,A级);

(3)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4)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300MW等级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整套设计供货业绩合同不少于4份;

(6)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所有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8)网上未能完成注册或注册后未能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必须以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主体单位。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30日(北京时间)期间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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