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一步工程起重机采购
二、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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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招标名称 |
所属子项 |
招标内容 |
数量 |
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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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T电动单梁吊钩桥式起重机 |
氧化铝仓库 |
电动单梁吊钩桥式起重机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手续办理 |
1台 |
Q=10T 1K=19.5m A4地面遥控造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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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T电动单梁冶金吊钩桥式起重机 |
阳极组装 |
电动单梁吊钩桥式起重机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手续办理 |
1台 |
Q=5T 1K=16.5m A5用于吊运熔融铁水抬包地面遥控操作 |
三、招标范围
1、招标设备的制造、出厂前检验和试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及相关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
2、标段划分为2个标段。
四、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
3、投标人为国内制造商,具备生产、供应招标设备所需的技术、经验和能力;
4、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须具备至少1项同类设备的供货业绩;
5、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6、投标人履约状况良好,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没有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7、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2)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商近三年(2014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1份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获取文件时,投标人还需提供报名单位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纳税人识别号和电子邮箱等信息)。
4、接受电子邮件报名潜在投标人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之后发
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