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青海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汇流箱元熔断器底座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并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交货期要求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光伏园区内,需对站内二期1-20#方阵汇流箱原熔断器底座进行制造、更换储备工作。
1.2 招标范围
包括供货范围内汇流箱元熔断器底座及其附件的设计、选择、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安装、现场调试指导、参加试验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以及对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
具体为需要在原有河南许继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GHL-112的汇流箱基础上对相关元件进行更换,主要需要更换二期1-20#方阵汇流箱保险底座16路、12路各280块。
1.3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全部交货至指定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华能青海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指定地点(板车交货)。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能力的智能防雷汇流箱生产制造商,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智能防雷汇流箱必须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具有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书,达到国家规定指标产品的合格证书及其它质量证明文件;
4)投标人具有近3年(2014年6月30日-2017年6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设计和制造过100MW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的智能防雷汇流箱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用户评价为准;
5)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务状况良好,诚信状况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6)投标人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0月26日9:00起至2017年11月1日17:00止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交货期要求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光伏园区内,需对站内二期1-20#方阵汇流箱原熔断器底座进行制造、更换储备工作。
1.2 招标范围
包括供货范围内汇流箱元熔断器底座及其附件的设计、选择、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安装、现场调试指导、参加试验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以及对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
具体为需要在原有河南许继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GHL-112的汇流箱基础上对相关元件进行更换,主要需要更换二期1-20#方阵汇流箱保险底座16路、12路各280块。
1.3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全部交货至指定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华能青海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指定地点(板车交货)。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能力的智能防雷汇流箱生产制造商,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智能防雷汇流箱必须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具有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书,达到国家规定指标产品的合格证书及其它质量证明文件;
4)投标人具有近3年(2014年6月30日-2017年6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设计和制造过100MW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的智能防雷汇流箱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用户评价为准;
5)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务状况良好,诚信状况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6)投标人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0月26日9:00起至2017年11月1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