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华能左权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上半年石灰石粉采购
1.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标的为左权电厂2018年上半年脱硫石灰石粉预估用量(约为1500吨,该数量为暂估用量,具体供货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要求在收到供货通知后6小时内,卖方按供货数量要求采用自卸车将石灰石粉运输到左权电厂石灰石粉存储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2.1.6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一名单位报名投标。
2.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审查专用条款
2.2.1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禁止弄虚作假)。
2.2.2制造商的营业执照需涵盖石灰石粉的生产等相关内容。
2.2.3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少一项石灰石粉销售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0月26日9:00起至2017年11月1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函等材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