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2锅炉中心筒改造项目,标段名称如下: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费(元) |
1 |
CHDTDZ035/17-SB-0101 |
#2锅炉中心筒改造项目 |
循环流化床锅炉分离器中心筒采购、安装及旧中心筒拆除的承包工程 |
845.00 |
四、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2锅炉中心筒改造项目。
2.本期规模: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分离器中心筒采购、安装及旧中心筒拆除的承包工程。
3.建设地址:辽宁沈阳市苏家屯区金山热电分公司。
4. 项目进展情况、招标条件落实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机组容量为2×220MW。现已完成招标准备工作,具备招标条件。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
3、投标人业绩要求在2010年至2016年之间,至少具有5项及以上同类业绩,且成功运行3年以上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4、投标方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抵押、查封和冻结。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且在华电系统内既往履约中没有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时间:2017年10 月27 日-- 11月 01 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 月27 日-- 11月 01 日17 时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