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南通电厂检修宿舍楼建于上世纪80年代,已有30多年历史,建筑总面积22600平方米,主要用于检修人员住宿。目前,检修宿舍楼存在楼宇破旧、环境差、基础设施缺损等问题。我厂现要求对电厂检修宿舍楼存在的问题进行整修,达到南通市对小区环境的要求。本次拟对电厂检修宿舍楼外墙进行修缮。
1.2招标范围:
外墙、阳台及天沟底板清灰后刷外墙乳胶漆一底两度;一楼围墙外侧刷外墙乳胶漆一底两度;外墙分隔缝油膏嵌缝3000米;其他辅助用房粉刷;总共修缮面积约为27824.1平方米。施工过程中涉及到与工程相关的一切工作(包括垃圾清运等)均由投标人完成。
投标人必须到现场进行踏勘(具体时间待招标人通知),并预估消耗性材料数量、施工工程量等与工程相关的一切工作。
本项目招标人只提供水源、电源、外墙乳胶漆、外墙腻子,其余涉及到得所有材料、工器具等均由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包工不包料,包定中标总价。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1.2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近3年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4投标人在近5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1.5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1.6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2.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2.3投标人须至少有2个与本招标项目相类似的良好工程业绩。
2.2.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有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管理经验,同时应至少负责过2个类似项目工程(应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需有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16年1月1日以来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2016年1月1日以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0月27日9:00起至2017年11月1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64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