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 2018年度宁海电厂石灰石(粉)集中采购
2.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 招标范围:2018年度宁海电厂1年度脱硫运行所需石灰石(粉)。
本项目分2个包:(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按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第一包:宁海电厂脱硫运行年度所需石灰石
第二包:宁海电厂脱硫运行年度所需石灰石粉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评标时,各个标段独立评标,投标人某一标段废标不会影响其在其他标段的评标。
5.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交货地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中具体使用方的使用现场指定位置
6.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200万元;
3) 投标人需提供招标货物石灰石(粉)的矿源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生产或经销证明文件;贸易类投标人还需提供招标货物的经销授权书或经销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4) 投标人或其产品具有近3年(2014年至今)石灰石(粉)的合同业绩;
5) 投标人需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矿源石灰石(粉)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6)投标人应具有所投标产品的运输能力,保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辆,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作证明资料;
7) 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4年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9)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包,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自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6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包名称 |
物资名称 |
评标指标【*】 |
评标参考指标 |
储存要求 |
年度估算用量[吨] |
地理位置 |
交货期 |
协议期限 |
备注 |
1 |
2018年度宁海电厂石灰石集中采购 |
石灰石 |
CaO≥51.5% MgCO3<0.9% 粒径 :5mm~40mm |
SiO2 <4.2% 杂质 <7.1% Al2O3<0.23% Fe2O3<0.28% 水份 ≤1% 酸不溶物<0.72% SO3<0.15% BWI<11kWh/t |
|
85000 |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 |
接到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 |
协议期限为一年,如协议期限内的实际供货量低于年度估算用量10%以上,则协议期限延期至完成年度估算用量为止。 |
见技术规范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