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大连电厂二期机组为350MW亚临界燃煤机组,锅炉为英国巴布科克公司生产的亚临界、单鼓、一次再热、自然循环燃煤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1165T/h。锅炉采用单炉膛、旋流燃烧器前后墙对冲布置,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半露天π型布置,单台机组配置4台中速碗式磨煤机,24台煤粉燃烧器。按照厂部改造项目计划安排,为了保证二期锅炉燃烧器运行安全,拟公开招标确定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及丰富施工经验的队伍进行2017年二期锅炉燃烧器优化工程。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连电厂二期#3、#4锅炉燃烧器优化。主要包括48台煤粉可调缩孔、48台一次风速在线测量装置及相关的热控卡件、电缆采购、安装、调试,DCS组态,配套保温脚手架施工等工作。本工程采取EPC模式,工程包括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施工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性能考核配合、试验、检验、售后服务等。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合法注册的的合法经营组织,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
4.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与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施工分包方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3投标人近五年具有至少三个3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项目投产业绩,且相关工程性能达标、安全可靠。以上业绩投标方应为主体施工且为主承包人,转包、分包工程不予认可。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双方印鉴、合同额、工程类型、合同内容、规模、招标方工程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主要信息)。
4.4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7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4.8本标段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0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10月30日9:00起至2017年11月7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施工拟分包方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及业绩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出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5.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5.5招标文件费:1026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