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太仓电厂2018-2020年度起重设备及电梯日常维护及故障检修项目经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太仓电厂位于江苏省太仓市港区,电厂位于长江下游南岸的太仓港港区西部,太仓市北部时思镇境内东北端。一期工程两台32万千瓦国产引进型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二期工程两台63万千瓦国产引进型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1.2招标范围:
2018-2020年度华能太仓电厂全厂起重设备及电梯日常维护及故障检修工作(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华能太仓电厂一期机组范围内的所有起重机械设备(包括检修部、燃料部所辖及环保改造新增,共113台)的维护、消缺及保养;电梯共9台(包括行政办公楼电梯, 1、2号锅炉电梯, 1、2号脱硫电梯,食堂2台提升电梯,卸船机1、2电梯 )的维护、消缺及保养。
华能太仓电厂二期机组范围内的所有起重机械设备(二期范围内的所有起重机械设备(包括检修部、燃料部所辖及环保改造新增,共79台)的维护、消缺及保养;电梯共8台(包括生产办公楼电梯, 3、4号锅炉电梯, 3、4号脱硫电梯,卸船机升降电梯3、4, 烟囱内升降电梯)的维护、消缺及保养。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7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1.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1.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2.1.11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提供本单位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2投标人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及起重机械),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2.2.2投标人近5年内须具备3个300MW等级以上的火力发电机组特种设备(起重及电梯)的检修维护业绩(检修维护承包时间不少于三年),且维护质量良好,并出具对方单位的回访证明。(请提供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承包范围、合同签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10月31日09:00起至2017年11月07日11:00止,前往递交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申请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附单位报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邮箱、传真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业绩完整合同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书均需在有效期范围内,且所有原件均需带至现场审核,未提供原件审核的报名申请人不予认可。
上述报名文件应按序列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并封袋,封袋上须注明申请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准备原件备查,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报名申请人不予认可。
3.4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注册联系人:陈琳
电话:15712812207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