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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蒙古国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生产指挥中心和国合220kV开闭站微型消防站器材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3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内蒙古国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指挥中心和国合220kV开闭站微型消防站器材购置项目招标公告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
 

内蒙古国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指挥中心和国合220kV开闭站微型消防站器材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国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指挥中心和国合220kV开闭站微型消防站器材购置项目

二、招标编号:GHDL-2017-14

三、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招标采购明细表

注: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为准.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在企业经营范围之内;

2、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每个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接待。

2、报名所需资料:

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单位,请携带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一份来我公司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国家权威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

(6)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计量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产品型式认可证书的,应提供相应证书;

(7)近三年(2014年-至今)投标产品的至少三份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及配套合同;

(8)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上述要求是对投标单位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C、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

5、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现金)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陈琳

电话:15712812207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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