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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分公司80MW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工程可研、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31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能动分公司80MW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工程可研招标公告对能动分公司80MW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工程可研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
  能动分公司80MW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工程可研招标公告

对能动分公司80MW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工程可研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710303792
2.项目名称:能动分公司80MW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工程可研
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能动分公司,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
4.1本项目地点:攀枝花攀钢弄弄坪厂区。
4.2项目简介
能动分公司锅炉系统燃料结构主要由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和转炉煤气组成,目前基本未烧煤,主要用于发电、汽拖高炉鼓风和直接供应中压蒸汽,其中,发电机组6台,汽动鼓风机组6台(四用两备)。蒸汽系统主要有高、中、低压三大系统。
高压蒸汽(9.8MPa、540℃),由2台240t/h高温高压纯烧煤气锅炉生产,分别驱动2台额定容量55MW的纯凝式汽轮机组发电,属单元制机组。中压蒸汽(3.82MPa、450℃),由7台中温中压动力煤混烧锅炉、1台纯烧煤气中温中压锅炉和3台干熄焦中压余热锅炉生产,其主要用以驱动汽轮机组进行高炉鼓风、发电和外供生产用汽。
能动分公司热电站有4台130t/h锅炉、3台12MW发电机、2台4000m3/h汽动鼓风机。
热电站锅炉投运28年、超大修周期运行,6#鼓风机主蒸汽管道金相检测已达到5级须监控运行,锅炉、风机运行存在重大的安全风险。热电站锅炉设计为煤粉-煤气混烧锅炉,现基本未烧煤,锅炉烟气排放勉强达标。按国家有关环保要求,混烧锅炉必须上脱硫脱硝设施,存在投资大、总图紧张等问题。随着国家进一步提高排放标准,受焦炉煤气H2S含量高的影响,130t/h锅炉将面临烟气排放超标停运,会造成热电站发电机和4#高炉汽动鼓风机停运、煤气大量放散的重大风险。热电站锅炉、发电机综合发电效率较低,比高温超高压发电机组约低50个百分点,且维护费高达2600万元/年,运行经济性较差。
为彻底消除热电站安全、环保重大风险,提高运行经济性,有必要建设大容量、高参数、高效率的发电机组替代高耗能、低效率的小型发电机组。
本工程为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工程,燃料为焦炉煤气、高炉煤气、转炉煤气。
4.3招标范围
投标人承担攀钢钒能动分公司环保节能型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 
4.3.1设计范围
可研应按国家或行业有关规范编写,可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顺序及编号可按规范调整):
(1)总体概述(含攀钢钒公司煤气平衡、总体利用方案、机组容量选择说明等内容)。
(2)现有机组运行情况。
(3)厂址选择及建设条件。
(4)发电机上网接入系统部分(此部分由招标人另外委托编制)。
(5)热机部分。
(6)燃料部分、锅炉及电厂化学部分。
(7)电气部分、仪表与控制部分(含3台12MW发电机组停运后,其所供电力负荷的供电方式和该系统电力负荷平衡及相关改造)。
(8)信息系统及安全防护部分。
(9)建筑结构部分。
(9)照明、通风。
(10)供水及其他能源介质部分。
(11)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能源评价等专章。
(12)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运行组织及设计定员。
(13)投资估算
(14)财务分析及敏感性分析。
(15)风险分析
(16)结论。
与本项目相关的能源介质管道、设备设施均由投标人承担可研设计,投标人对项目的设计完整性负责。
4.3.2设计原则
(1)设计所有设备设施须根据招标人生产现场工艺特点进行合理布置,不得影响现有生产。
(2)设计考虑采用国内外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技术装备水平领先于目前国内同类水平,同时应考虑降低费用和运行维护费用。
(3)在满足工艺和环保要求的同时,设备能力能满足常年可靠运行的要求,设备设施经久耐用,维修便捷。
(4)主要设备使用寿命大于20年。
(5)现场电气仪表及控制设备选用以技术先进、质量可靠、性价比高、维护方便为原则。
(6)设计需考虑国家安全、环保及国家相关标准进一步提高时,能确保达标。
(8)设计必须满足国家、行业等规范和标准。需充分考虑第三方监测所需的监测孔、安全平台等措施,创造监测条件。
(9)设计工程项目,除应符合本技术协议书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卫生、消防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规定。
4.3.3外部能源介质接点及参数
投标人对本工程所需水(包括新水、除盐水、循环水、制冷水等)、电、压缩空气、氮气、煤气等能源介质提出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指定接点位置,接点位置至本工程界区内的能源介质管道、设备等均由投标人负责设计。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5.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财务、资金状况良好。
*5.4业绩:提供50MW燃气高温超高压项目及以上等级项目设计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2项以上,并提供项目投产正常运行后的全厂效率、锅炉热效率、锅炉排放指标证明文件。要求全厂热效率大于36%,锅炉热效率≥90%,锅炉烟气排放达到现行排放标准。
5.5 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副本)扫描件;
(2)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3)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
(5)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5.6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注:以上文件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6.出售招标文件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11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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