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述
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和华能临港(天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是中国华能
集团在天津临港经济区先后控股建设的两个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公司采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模式进行管理,现有职工近400人。本项目采用“统一招标,分签合同”的方式进行招标。
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是中国华能集团在天津临港经济区控股建设的清洁能源发电项目,装机容量265MW,是国内首座大型IGCC发电装置,2012年11月投产发电。IGCC机组包括空分、煤气化、合成气净化、动力岛四个部分,核心气化设备由华能自主研发,是国家“十一五”863计划重大课题和2015年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依托项目。
华能临港(天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经天津市发改委核准建设2台F级“一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发电,首套机组于2014年12月投产,现发电能力为463MW。
2.招标范围
天津IGCC工作范围包括行政办公楼、生产楼、公寓楼、集控中心、多功能厅、库房、物资楼等,对照明光源进行更换、维修、楼宇内给、排水检查和维修、办公家具一般性维修及网络维护等服务。
临港燃机工作范围包括行政办公楼、生产楼、公寓楼、集控中心、四合院、活动室、物资楼、档案室等,对照明光源进行更换、维修、楼宇内给、排水检查和维修、办公家具一般性维修及网络维护等服务。
对本项目详细描述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相关章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行业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资格证书;
3) 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
4) 近3年内有为3家及以上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200人以上)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接管、重组、冻结,财物状况良好;
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物业管理过程中无任何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 投标人不得处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不良记录;
-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0月31日17:00起至2017年11月7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6.3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