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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处理站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600万元1、招标条件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处理站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600万元
1、招标条件
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处理站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已经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就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招标编号:LAZBGC-2017-0042
2.2 工程名称: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处理站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
2.3 招标人: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
2.4 建设规模:
矿井水处理站原设计处理能力为5000m³/d,目前日平均处理量约2800m³,处理工艺主要为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复用于井下生产用水、选煤厂生产用水及地面防尘洒水、绿化工程等。水量较小时全部复用,水量较大时部分外排。本次改造设计能力1500m³/d,改造后,排水水质须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500m³/d,主要工艺为沉淀+生物过滤,主要负责处理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办公楼、澡堂、食堂、洗衣房、选煤厂生活污水等,处理水量约为1000m³/d。本次改造设计能力1500m³/d,改造后,排水水质须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2.5 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
2.6 资格要求:
2.6.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企业(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2.6.2投标人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6.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
2.6.4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开标前两个月内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为准)。
2.6.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按承担的业务范围确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2.7 招标内容:
2.7.1工程建设:中标人融资建设,并负责验收;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集团公司和当地政府环保部门监测排放达标后招标人进行回购;回购期2年;支付方式:第一年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第二年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
2.7.2运营服务:环保验收合格后,中标人负责矿井水处理站及生活污水处理站两年期的运营服务,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时间: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陈琳
电话:15712812207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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