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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第一支队办公家具采购招 标 公 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第一支队办公家具采购招 标 公 告1. 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第一支队办公家具采购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第一支队办公家具采购
2.2 项目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400号
2.3 招标范围:办公桌椅、文件柜等,详见招标文件
2.4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供货期:4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执行及行业执行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投产品相关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经销授权原件(同一品牌产品,只接受一家,制造企业或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环境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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