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保定热电厂新增汽车煤采样机及验收监管系统
2、工程规模:保定热电厂
3、 建设地点:河北省
4、 招标范围: 保定热电厂新增汽车煤采样机及验收监管系统。
新增一台汽车煤采样机、一台称重汽车衡、及配套监管系统,还要进行汽车采样机大棚建设、汽车煤运输通道加固及汽运煤通道入口现配电室位置向里挪动等施工。
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
6、 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
(1)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
6.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6.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近5年(2012年至今)类似规模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
6.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