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鸡泽县要庄联办小学教学楼工程已由鸡泽县发展改革局 以 冀财教[2016]193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鸡泽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鸡泽县要庄联办小学院内。项目为建设三层教学楼一栋,建筑面积1363.76平方米。
2.2招标范围:鸡泽县要庄联办小学教学楼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划分为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开具。本市咨询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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