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科研试验及产业基地(简称基地)位于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占地面积149.434亩(含墙外,实际占用面积119. ㎡),总建筑面积78840㎡(含地下建筑3195㎡),建筑为钢结构,包括实验、生产厂房及库房4座,环保技术试验楼,科研楼,电站化学、水处理实验楼,职工生活配套设施,门房等,绿化面积约1.2万㎡,人防面积1950㎡。
1.2招标范围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外包,服务期限暂定3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服务期间招标人(甲方)每年对中标人(乙方)进行综合考评,未达到考评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构成违约。
招标方要求投标方提供如下服务:
(1)基地房屋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2)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基地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墙面、屋面、门厅、雨檐、门前台阶、楼梯间、走廊通道、天井、监控室、水泵房、垃圾台、地下车场出入口及雨篷等。
(4)基地楼内、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
(5)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管理。
(6)基地收发室访客登记接待。
(7)绿化养护及管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应具有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物业资信等级证明文件,资信等级为良或以上等级。
2.3投标人具有办公楼、住宅小区、工业厂房、孵化器或者工业园区物业管理经验,提供至少2项(已服务1年及其以上)单一业主办公楼物业管理合同业绩(单个项目物业管理面积不少于20000㎡),业绩以所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
2.4投标人目前所服务业主在研发业务、技术、商业市场等领域与招标人不存在竞争关系或对招标人存在潜在利害关系。
2.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6 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没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8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员工的劳动时间应符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员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9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行业服务信誉、业主信誉,投标人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在业主及业界具有良好的服务口碑,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管理责任事故,没有影响重大的负面报道。
2.10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06日9:00起至2017年11月10日17:00(北京时间)止, 登陆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合同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33元/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