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 环保设施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尾工项目招标-2017年11月张家口发电厂1-8号机组环保设施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2、工程规模:项目的交通状况、厂址气象和地理条件、地理条件、建设条件、施工水源、施工通讯等状况以具体工程为准。
3、建设地点:河北
4、招标范围:张家口发电厂1-8号机组环保设施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的脱硫、脱硝等的设计优化的施工项目和遗留尾工、缺陷等所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室内外地面、道路、钢结构、彩钢封闭、生活用水排放系统、暖通系统、消防系统、室内外装饰、设备及管道系统完善、电热系统完善、与厂区各类接口、调试配合、工程竣工移交等。
凡与张家口发电厂本系统相连接的接口均属本标施工范围,接口由承包方负责连接,施工范围内的障碍物(垃圾、废弃物、树木、地下管道和设施等)的拆除部分及恢复工作均由承包方负责。详细接口依据施工图纸。
详细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5、工期时间:2017.12.10-2018.01.31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
(1)企业信用良好,无拖欠工资或设备材料款的不良信息;
6.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等级,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6.5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1)近5年内申请人必须具有不少于两项同类工程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必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合同的首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尾页)。
6.6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
7、报名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20日(每日8:00-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8日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