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兴电厂
资金来源: 其它
华能长兴电厂2018年盐酸、液碱单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ZJTY10170967
本招标项目为华能长兴电厂2018年盐酸、液碱单价采购项目。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兴电厂,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述:
华能长兴电厂2×660MW “上大压小”工程的精处理再生系统、废水零排系统、废水集中处理系统需要盐酸和液碱来进行再生或中和处理,为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需要使用盐酸和液碱。
1.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供货范围为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盐酸和液碱。
备注:表中所列年用量为预估值,不保证足额兑现。以招标人实际采购订单为结算依据。
2. 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2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1.6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2.1投标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且能按招标内容提供合格货物的生产厂商或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2.2.2投标人若是生产商应具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是经销商需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货源厂家的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本项目危化品运输的能力。需出具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如委托第三方运输,需出具委托运输协议及承运方的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并要求制定满足招标人供货时间要求的运输方案。
2.2.4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300MW及以上机组的盐酸和液碱供货业绩。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相关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1月8日09:00时起至2017年11月14日17:00时止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兴电厂
资金来源: 其它
华能长兴电厂2018年盐酸、液碱单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ZJTY10170967
本招标项目为华能长兴电厂2018年盐酸、液碱单价采购项目。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兴电厂,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述:
华能长兴电厂2×660MW “上大压小”工程的精处理再生系统、废水零排系统、废水集中处理系统需要盐酸和液碱来进行再生或中和处理,为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需要使用盐酸和液碱。
1.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供货范围为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盐酸和液碱。
|
序号 |
药品名称 |
技术要求 |
预计年用量 |
|
1 |
盐酸 |
HCl浓度≥31.0%, Fe≤0.008%, 符合HG/T2778-2009 一等品标准要求 |
500吨 |
|
2 |
液碱 |
NaOH浓度≥32.0%, 符合GB209-2006《工业用氢氧化钠》IL-IT(Ⅱ)一等品要求 |
150吨 |
2. 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2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1.6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2.1投标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且能按招标内容提供合格货物的生产厂商或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2.2.2投标人若是生产商应具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是经销商需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货源厂家的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本项目危化品运输的能力。需出具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如委托第三方运输,需出具委托运输协议及承运方的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并要求制定满足招标人供货时间要求的运输方案。
2.2.4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300MW及以上机组的盐酸和液碱供货业绩。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相关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1月8日09:00时起至2017年11月14日17:00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