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8
(本次采取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并行)
现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300MW机组一次调频、协调、AGC系统优化改造项目发布第二次公告,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三、招标内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300MW机组一次调频、协调、AGC系统优化改造等一个项目招标第二次公告,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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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标书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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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00MW机组一次调频、协调、AGC系统优化改造 |
510元 |
四、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300MW机组一次调频、协调、AGC系统优化改造一个项目。
2、本期规模:300MW机组一次调频、协调、AGC系统优化改造1个标段。
3、建设地址: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4、核准文件对招标的意见及批复: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300MW机组一次调频、协调、AGC系统优化改造项目已经获得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批准,列入了2017年火电企业技术改造计划。按照华电集团公司原则要求,拟对300MW机组一次调频、协调、AGC系统优化改造项目1个标段委托华电招标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且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2、投标单位应具有火电同类改造工程设备设计、施工的经验。
3、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4、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及服务,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企业(法人),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同时具有电力工程调试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300MW机组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AGC或一次调频相关工作的成功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无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不良供货劣迹。近三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投标方自成立之日起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9、投标方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投标方与招标方未发生过任何法律纠纷。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11月8至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