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翻车机室入口至管带机出口隔音降噪治理改造安装工程。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概况:
4.1 项目说明: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翻车机室入口至管带机出口隔音降噪治理改造安装工程。
4.2 项目地点:丹东市振安区金兴路10号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5.1 资格后审文件须如实填写(在商务文件中提供,投标时递交),资格后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谈判投标商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后审。
5.2谈判投标商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谈判投标商公司注册满3年及以上,且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3谈判投标商必须具备自行协调沈阳铁路局各相关站段的能力(招标方不负责协调沈阳铁路局各站段的工作),否则视为不合格谈判投标商。
5.4提供有关确立谈判投标商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5应用业绩应在相应工程或相似条件下有2个或以上运行并超过1年,已证明安全可靠的业绩(扫描件或复印件)。
5.6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工程师简历和相关资格证书及拟在本项目现场的管理人员情况。
5.7谈判投标商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8谈判投标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业绩良好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9谈判投标商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个施工单位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供应商在提交投标申请书之前应加入供应商网络。开标时技术、商务标及报价标一同开启。开标后首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单位将不会进入详评标阶段。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时间: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5日9:00时
七、报名截止时间及报名方式
7.1报名方式与: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竞争性谈判申请书(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写“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位《谈判申请书》”字样)。所有的文件必须制作成一个word(2003版)文件和一个经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谈判申请文件提交邮箱不接受传真,不接待来访。不按要求提供的,其申请为无效申请。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的的供应商,在报名提交竞争性谈判申请书之前应加入会员单位
8.2供应商在接到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并缴纳标书费后,方可通过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收费1000元,竞争性谈判文件标书费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8.3竞争性谈判文件缴费支付方式:电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