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廊坊市安次区码头新兴产业示范区给水工程(一期)项目已经由廊发改投资备【2016】02号文件备案建设,招标人为廊坊市清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为廊坊码头新兴产业示范区给水工程(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为廊坊码头新兴产业示范区给水工程(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自廊坊市区光明西路与龙光路交口至码头新兴产业示范区横二西路敷设一条DN800-1200球墨铸铁管31.30km;敷设DN300球墨铸铁管0.75km,敷设DN500球墨铸铁管1.82km。此工程共计穿越6条市政道路、1条高速公路、2条乡村路,分别为光明西道、西昌路、廊霸线、南郊区快速路、老廊大线、省道S272,京台高速、洛图庄乡村路及落垡乡村路等;穿越河流3条,分别为龙河、半截河及永定河,管线约21千米在永定河泛区内进行敷设。
工程地点为:起点为龙光路与光明西道交口,终点为码头新兴产业示范区。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预计开竣工日期为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26日,施工工期150日历天,预计开竣工日期为2018年1月27日至2018年6月25日(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因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及政策性停工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本项目EPC总承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投标报价上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
②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1月10日8:30至2017年11月16日17:00 (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日09时30分,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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