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望都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已由望都县发展改革局以望都发改审字【2017】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望都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望都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EPC)总承包
2.2项目地点:望都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厂址位于河北省望都经济开发区南端,蒙牛污水处理厂南侧。污水厂占地面积14.48亩。
2.3设计规模:污水厂总体建设规模1万吨/日,近期实施0.5万吨/日,占地面积14.48亩。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
2.4建设内容: 污水处理。
2.5计划工期:1年5个月。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合格,施工质量合格
2.7招标范围:望都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EPC)总承包,本次招标包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及设备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
(1)拟派设计负责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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