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述:
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电解质破碎系统是使用人工现场清理,作业环境差、效率低、存在人员安全隐患,按照环保改进计划需对现有一条破碎线进行改造,实现清极、破碎、进仓一条线,整条生产线安装收尘设备,改造过程中需新增破碎机、皮带输送机、除铁器等设备。
1.1.2交通条件:
该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距湟中县城6Km、西宁市35Km。园区内二级公路多(巴)鲁(沙尔)公路南北横穿工业区,与109国道丹(东)拉(萨)公路和103省道西(宁)扎(麻隆)公路及西(宁)湟(源)一级公路相连,交通十分便利。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该项目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1台反击式破碎机及控制柜采购,4套皮带输送机及控制柜采购,1台电磁除铁器及控制柜采购,3套除尘器控制柜的采购及指导安装。
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2主要工作内容
(1)1台反击式破碎机及控制柜采购;
(2)4套皮带输送机及控制柜采购;
(3)1台电磁除铁器及控制柜采购;
(4)3套除尘器控制柜的采购及指导安装。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所有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青海省西宁湟中甘河工业园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设备安装现场,车下交货。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
1.3 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黄河鑫业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机电设备制造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如生产企业投标,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如代理商投标,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同时所代理设备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至少两个反击式破碎机及两个皮带输送机产品的合同供货业绩(须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1月14日
1.7.2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11月20日 17:30时截止
1.7.3发售时间:2017年11月14日~2017年11月21日 8:30~11:30,14:30~17:30
1.7.4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