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的不锈钢无缝钢管用于南通电厂废水回用水至脱硫工艺水箱管段更换改造。
1.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南通电厂废水回用水至脱硫工艺水箱、工艺水管道更换工程Φ89×4.5mm 304、Φ108×4.5mm 304、Φ159×4.5mm 304、Φ219×6mm 304的不锈钢无缝钢管采购,按单价(元/公斤)及实际过磅重量结算。包括其设计、制造、检验、包装及运输等。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近3年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4投标人在近5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1.5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1.6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其注册资本金应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相应压力管道的制造A1或A2级),获准无缝钢管的制造。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并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2.2投标人为总销售商或代理商的,所代理设备的制造商应满足上述第2.2.1条对制造商的要求。
2.2.3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制造商的总销售商或制造商的总销售商就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若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总销售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若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总销售商就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总销售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以及总销售商对代理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如制造商和其授权的总销售商或由总销售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投标,则不接受总销售商或代理商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如制造商授权的总销售商和由总销售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投标,则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只接受总销售商的投标;如有两家或以上总销售商或同一总销售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投标,则按报名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总销售商或代理商投标。每个总销售商或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参与投标。
2.2.4投标人须至少有3个无缝钢管项目业绩。
2.2.5投标人必须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15日9:00起至2017年11月21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64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