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万州电厂灰场及运灰道路的运行和维护服务项目
2.招标范围:
野鹿池事故灰场初期建(构)筑物主要包含灰场运灰公路、初期坝、灰场截洪沟、场内排洪卧管、排洪竖井、库内防渗层、出口集水池(兼回收水池)、边坡等。正常情况下野鹿池灰场为事故灰场,不贮存灰渣及石膏。
2.1电厂的野鹿池灰场(含初期坝、灰场场外截洪沟及护坡、场内排洪卧管、排洪竖井、库内防渗、出口集水池(兼回收水池)、石膏隔离堤、排洪设施)等维护及清理清淤;
2.2灰场内喷洒系统及设施的维护(出口集水池设置两台柴油自吸泵及喷洒管线,柴油泵用油(0#轻柴油)由投标方负责);
2.3电厂进野鹿池灰场运灰道路及灰场内运灰道路的维护及养护(含道路、护坡塌方处理,道路清扫养护,排水沟清扫维修,护坡维修);其中道路、护坡损坏面积20平方米以下,排水沟损坏长度在20米以下由投标方负责;因暴雨造成的道路大面积损坏所产生的养护费用由招标方负责;
2.4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保持坝体观测设施齐全、完好,并协助定期进行坝体位移、坝体沉降、坝体浸润线埋深及其出溢点变化情况等安全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按照国家及地方对灰(渣)场的管理要求和规范,协助定期开展相关的监测、检验、资料报送等工作;
2.5 负责灰场及运灰道路的日常巡检、运行、维护及检修人员的组织管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4)业绩要求:具有1个电厂灰场运维或类似垃圾填埋场运维的服务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投标人只能采用网上提交购标申请的方式购买标书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