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1.1汕头电厂指挥楼门厅及七层修缮整治工程。
1.2项目概况:汕头电厂指挥楼始建于1993年,1996年竣工。
指挥办公楼构筑物长55.28米,宽16.54米,总高29.8米,共七层。两台电梯,两条安全疏散行人楼梯。其中一楼1~6轴为办公室,6~8轴位门厅,8~10轴为中央空调主机房;二、三、四楼为办公室;五、六、七楼为候工休息室。。详见技术规范书。
2.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项目修缮整治项目分为以下九部分:
2.1.1、一楼门厅修缮部分
2.1.2 七层和第六层电梯西边房间卫生间整治;
2.1.3、第七整层至天面、第六层电梯西边给水、排污及热水管道更换 ;
2.1.4、第七整层、第六层电梯西边房间铝合金门窗户修缮部分;
2.1.5、第七整层木门、第六层电梯西边房间木门更换部分;
2.1.6、第六、七层公用通道整治,吊顶重做部分;
2.1.7、七整层房间天棚及墙面乳胶漆修缮、第六层电梯西边房间天棚吊顶及墙面修缮部分;
2.1.8、七整层房间及六、七层公共通道部分水磨石地面翻新、第六层电梯西边房间地面木纹地砖修缮。
2.1.9六楼客房修缮
2.2工期:要求本项工程施工工期60天,自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工期。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
4.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5 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附合同业绩扫描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16日9:00起至2017年11月22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其中证明材料详见公告2.2 的要求);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6.5招标文件费:10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