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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局反恐防暴指挥中心附属用房建设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局反恐防暴指挥中心附属用房建设工程资金已由石家庄市鹿泉区财政局备案,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鹿泉
1.招标条件
本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局反恐防暴指挥中心附属用房建设工程资金已由石家庄市鹿泉区财政局备案,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方台村
2.2项目性质:施工招标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并办理相关手续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上午09:00至2017年12月12日9:0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文件费2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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