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陕西榆林凯越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液氨采购招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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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费(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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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HDTDZ024/17-CL-0401 |
液氨采购 |
液氨(1600吨)液氨含量>99.99%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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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陕西榆林凯越煤化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煤制甲醇工程
2.项目法人:陕西榆林凯越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3.工程计划(形象)进度:在产。
4.资金来源:项目法人注册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5.厂址: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区。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危化品经营资质(含液氨);
(二)业绩要求:提供二年内液氨200吨及以上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从2015年07月01日——2017年7月01日)(业绩证明材料仅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最终用户证明三种形式,其他无效)。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下午17时整止。
4.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