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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机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人: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北京新机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招标1.招标条件北京新机场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
  招标人: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北京新机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招标
1.招标条件
北京新机场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4]2614号批准建设。本招标项目北京新机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北京新机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
2.2 建设地点:北京新机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永定河北岸,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礼贤镇和河北廊坊市广阳区之间。
2.3 项目概况:北京新机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飞行区、航站区、工作区、货运区、排水明渠等。北京新机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2964.1公顷,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为2942.9公顷,直接影响区面积为21.2公顷。北京新机场建设工程土石方挖方总量约1967.57万立方米,填方总量1967.57万立方米,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约318478.9万元。
2.4 招标范围: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按照《北京新机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利部关于北京新机场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水保函〔2013〕419号)等相关要求完成北京新机场建设工程(空管、供油工程除外)水土保持监理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内容:
(1)水土保持设施后续设计;
(2)建设施工阶段,开展项目建设区域和项目影响区域的水土保持监理,并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报告,补齐施工前期水土保持监理的相关资料;
(3)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阶段,开展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技术服务工作,编制水土保持自验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等验收需要的相关文件,配合建设单位、水利部委托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机构、国家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顺利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4)其他与北京新机场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北京新机场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专项验收(以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下发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合格文件之日为准)。
2.6 质量目标:一次性通过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具有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有效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3)业绩要求: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批文日期为准)具有由国家水利部审批验收并且验收合格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委托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批文为依据。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核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信息为准,且在有效期内),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批文日期为准)担任过由国家水利部审批验收并且验收合格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委托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批文为依据,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姓名,则须同时附业主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请投标人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 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包括:
(1)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有效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职称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总监理工程师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包含网页链接、姓名、资格证书编号、有效期、岗位、从业单位等信息)查询网页的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邮寄收件地址等)。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陈琳
电话:15712812207    010-53310586
QQ:3356669237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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