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长山热电厂位于吉林省松原市长山镇境内,距长白铁路长山屯站东南1.75 km处。地理版图位于东经124°29′,北纬45°29′,距松原市36 km,距大安市23 km。厂区地处新丰乡、平凤乡农村地域。周围与四克基村、库里村、长山屯、卡伦店毗邻,与长山化肥厂一道相隔。脱硫除尘装置与主机同步建设,脱硝装置2014年10月投运。脱硝采用SCR工艺,锅炉配两台反应器,1号机组脱硝系统按入口NOx浓度500 mg/Nm3、处理100%烟气量及不低于80%的脱硝效率进行设计;除尘装置静电除尘工艺,配备五电场,设计除尘效率≥99.9%;脱硫装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一炉一塔,设计脱硫效率≥95%。本次改造目标:脱硫系统入口SO2设计值为2900mg/Nm3(收到基含硫量为0.8%),脱硫效率要求达到98.8%。脱硫系统入口烟尘设计值为30mg/Nm3,出口烟尘浓度要求小于5mg/Nm3。长山厂2015年完成引增合一改造,改造后风机选型考虑到电厂常年低负荷运行的实际情况,选取风机裕度较小,加之电厂运行中时有空预器堵塞情况,引风机已不满足现工况的运行。配置两台引风机,现电厂已完成“引增合一”改造,取消增压风机,改造后采用动叶可调轴流风机。超低排放改造后阻力增加1500Pa,原风机已不满足需求,需更换。
二、招标范围:
2.1设计方面:本工程在采用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不设GGH的情况下,满足脱硝、除尘、脱硫装置改造后的引风机设计要求,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安装、土建相关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与本工程相关的土建基础、结构承载能力核算,以及由本改造工程所涉及到的土建的总交、建筑、结构、门窗、给水排水、消防、暖通以及相关的拆除、恢复项目的初步设计、详细设计)、现场施工安全设施标准化,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配合安评、环评、职业卫生“三同时”、水保、环保验收,配合内外审计检查、决算、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2.2设备采购(或改造)方面:引风机、本工程所需电气部分设备,如新风机动力电缆、风机或电机油站动力电缆及控制电缆、6kV控制室CT电流互感器、控制柜、仪表箱等系统改造所需所有设备,引风机配套的试验测点等。
2.3施工方面:原引风机拆除、原引风机电机更换,新引风机、电机及其附属设备基础拆除、重新设计并施工,新引风机安装、改造工程相关的所有安装工程、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由本改造工程所涉及到的土建的总交、建筑、结构、门窗、给水排水、消防、暖通以及相关的拆除、恢复项目的供货、安装与施工)、保温、防腐(脱硫部分烟道采取玻璃鳞片防腐形式)等工作。
2.4技术服务方面:本工程中所有涉及到技术的问题、现场施工技术服务、设备试运行及调试、改造后试验等内容。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3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内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证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书(信用等级);
3.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负责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7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9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www.chinasafety.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0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http://www.spp.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1投标方必须到招标方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和收资,并取得招标方踏勘和收资确认函,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1月17日至11月28日。
标书费金额:3822元
保证金金额:2000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