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工程地址:大连电厂厂区。
1.2工程规模:大连电厂一期机组装机容量2×350MW,分别于1988年和1989年投产。二期机组装机容量2×350MW,1998年投产。2012年,二期、一期机组先后进行脱硝改造,设计施工方分别为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和航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脱硝工艺均采用SCR法。系统投运至今已近五年,脱硝混合区喷氨格栅氨气-空气输送管路所用蝶阀不同程度存在老化等问题,已影响到氨气输送系统的安全可靠实用。拟对原有蝶阀进行更换。
1.3计划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全部材料供货。
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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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单 位 |
数 量 |
规格型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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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称直径 |
公称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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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5470 |
蝶阀\D71X-16 DN65 |
台 |
80 |
DN65 |
PN1.6 |
连接阀门进出口配套的法兰盘、相应的连接螺栓、螺母及法兰橡胶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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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5469 |
蝶阀\D71X-16 DN80 |
台 |
70 |
DN80 |
PN1.6 |
连接阀门进出口配套的法兰盘、相应的连接螺栓、螺母及法兰橡胶垫。 |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3近三年内投标人应具有类似业绩 (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
4.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6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4.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10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11月17日9:00起至2017年11月23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出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5.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5.5招标文件费:1026元/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