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浙能发电有限公司全厂照明系统日常维护
2、招标范围:
一期工作范围:包括生产厂区主厂房、锅炉本体照明、A列外变压器区域照明、网控继电器室及500kV GIS室照明、电除尘及炉后照明、除灰系统照明、脱硫脱硝系统照明、水工系统照明、化水及废水系统照明、磨石粉厂照明、综合码头区域及配电室照明、集控楼照明、烟囱区域照明及航标灯、生产厂区道路照明、圆形煤罐灯塔及内部照明(协助厂家对灯塔照明维修)、输煤系统照明、综合码头、输煤码头(不含卸船机),主厂房固定端照明、和其它建(构)筑物照明(含厂区化学楼、输煤综合楼、物资材料仓库、氢站、氨区、电气试验楼、检修间、生产楼、大车库区等部分办公用房)。杨梅岭取水泵房所有照明设施。
二期工作范围: 5号、6号机组的主厂房、锅炉本体照明、A列外变压器区域照明、网控继电器室及500kV GIS室照明。集控楼照明、5号机固定端照明、56号机配电室照明、设备仓库照明、电除尘及炉后照明、除灰系统照明、脱硫脱硝系统照明、水工系统照明、化水及废水系统照明。烟囱区域照明及航标灯、生产厂区道路照明、氨区、冷水塔区域(不包括冷水塔顶部照明)、圆形煤罐灯塔及内部照明(协助厂家对灯塔照明维修)、输煤系统(包括码头)照明,和其它建(构)筑物照明。
(具体内容见标书)
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5、工期要求:预计2018年1月1日 至 2019年12月31 日止,具体时间以合同工期为准。
6、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合法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唯一号码),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标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和承修类均为4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电厂检修或维护业绩;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或商业信誉(银行或第三方评级机构均可),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近3年在神华集团系统内合同执行过程中无重大不诚信事件发生,承诺无行贿记录,一经查实则取消投标资格;
7)投标人3年内未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及以上等级事故、工程质量事故;
8)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7、资金来源:本项目由浙能发电有限公司进行建设,项目资本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3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投标人只能采用网上提交购标申请的方式购买标书
首先登录按照购标审核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扫描件后,提交购标申请;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请投标人务必于购标申请通过后72小时内完成付款操作,否则无法完成缴费流程,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后果自负
8.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