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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路-东山路(西山路至中山路段)街景提升整治设计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新华路-东山路(西山路至中山路段)街景提升整治设计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新华路-东山路(西山路至中山路段)街景提升整治设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HZJSCG2017-045A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华路-东山路街景提升整治设计项目 1 项 55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取得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满足其一即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时间:2017-11-19至2017-12-14(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
3.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7-12-15 14:00:00
八. 开标时间:2017-12-15 14:00:00
九. 开标地址:浦江县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5000元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陈琳
电话:15712812207    010-53310586
QQ:3356669237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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