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液氨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服务期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液氨采购
1.2 招标范围
液氨品质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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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单位 |
合格品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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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含量 |
% |
≥9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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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留物含量 |
% |
≤0.4 |
重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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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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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含量 |
mg/kg |
— |
重量法 |
|
— |
红外光谱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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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含量 |
mg/k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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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度 |
kg/L |
≥0.5 |
25℃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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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 |
MPa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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沸点 |
℃ |
标准大气压 |
1.3服务期和服务质量要求
供货期:按照甲方要求,以招标人最终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2.2.2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或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2.2.3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及相关产品生产资质;
2.2.4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备,可提供合作运输企业相关资质及合作协议书);
2.2.5具有近三年类似业绩。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20日09:00时起至2017年11月24日17:00时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为本企业职工身份证扫描件、一般纳税人证明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其中证明材料详见公告2.2 的要求);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投标人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3.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6.1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6.1.1支付方式:仅支持线下电汇支付,系统不支持其他购买方式,否则将无法下载标书。
3.6.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