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及范围:
1、招标项目:辽源发电厂2017-2018年度石灰石。
2、项目简介:辽源发电厂为2×330MW火力发电机组。辽源发电厂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利用一炉一塔脱硫装置,石灰石浆液(碳酸钙)与烟气中二氧化硫反应,最终脱除烟气中的二氧化硫并满足国家环保要求。
3、建设地点:吉林省辽源市工农乡五一村。
4、招标范围:辽源发电厂2017-2018年度石灰石采购,预估量为26000吨。
5、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日历日满一年之日止。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二、资格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1项及以上与本项目类似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供货清单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
4、生产商投标的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5、非生产商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标的物的经营;
(2)具有和生产商的合作协议或生产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
(3)提供生产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4)非生产商企业不得和其关联的生产商同时投标。
6、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30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