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TDL-2016-504-1
1、招标条件
沧州市市级食品药品检验实验中心项目-洁净实验室施工工程,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并已在沧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委托,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沧州市市级食品药品检验实验中心项目-洁净实验室施工。
2.2、工程建设地点:沧州市九河路以南,滨河公园以北,朝阳大街以西区域 。
2.3、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4、计划开竣工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21日 9:30 分至2017年 11 月 26 日 9:30分, 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下载相关、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申请人如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费400元每套,开标现场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2月12 日9时30分,地点为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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