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供货范围与交货期要求
1.1项目概况
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属能平凉电厂位于陕、甘、宁三省交界的平凉市以东二十里铺。电厂一期4×300MW燃煤机组,分别于2000年、2001年及2003年建成投产发电,二期2×600MW燃煤空冷机组,分别于2010年实现“双投”建成投产发电。一期#1、#2、#3、#4机组供热改造工程已于2012年、2014年建成投入使用。
1.2 供货范围
物资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液氨(≥99.8%)(上半年用量) |
含量≥99.8%,残留物≤0.4%,水分≤0.1%,油含量≤5mg/kg |
吨 |
750.00 |
标段1 |
含量≥99.8%,残留物≤0.4%,水分≤0.1%,油含量≤5mg/kg |
吨 |
750.00 |
标段2 |
|
液氨(瓶装 50Kg/瓶)(上半年用量) |
含量≥99.8%,残留物≤0.4%,水分≤0.1%,油含量≤5mg/kg |
瓶 |
100.00 |
标段3 |
上述材料用量为估算量,最终按实际供货结算。
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投标文件需按标段分别制作和递交,为保证交货进度及货品质量,每家投标人只允许中标一、二标段其中之一,三标段不受影响,请投标人在报名投标时酌情考虑。
1.3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
交货地点: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指定地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承运单位须具有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近3年(2014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火电厂类似规格液氨供货业绩不少于3项,。
4)投标人须明确承诺按交货期要求完成供货,并出具承诺函。
5)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务状况良好,诚信状况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6)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7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等材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