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电力设备信息 » 正文

石家庄市鹿泉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海山大街两座跨河桥、人民桥维修加固工程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 石家庄市鹿泉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海山大街两座跨河桥、人民桥维修加固工程二次 已由 石家庄市鹿泉区行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石家庄市鹿泉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海山大街两座跨河桥、人民桥维修加固工程二次  已由  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  以鹿行审{2017}4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鹿泉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石家庄市鹿泉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海山大街两座跨河桥、人民桥维修加固工程二次
2.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
2.3、项目性质:现有桥梁的路面维修、加固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自由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12 月 14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招标文件费: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开标当天以缴纳招标文件费为准,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he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