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DSS20171605-B12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山东省郓城煤矿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山东省郓城煤矿电动双梁吊钩门式起重机购置项目已由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资金渠道: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山东省郓城煤矿电动双梁吊钩门式起重机购置项目
1.3项目编号:SDSS20171605-B12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地点:山东省菏泽市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招标范围:设备类加工制作、运输及保险、质保、售后服务等。
2.4交货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5日内到货。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现行验收技术标准,质量等级达到合格要求(标准)。
2.6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对代理商、联合投标的约定:不接受。
2.8投标报价方式:固定价格报价。
2.9投标报价范围: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的完税价格,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2.10投标报价计价方法:按每台设备的最小单元进行分类报价,包括单价、合价、总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
3.3通过ISO9001,ISO14001或相当标准的认证;具有与投标货物相符的MA产品证书;具有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所提供产品需有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3.4近三年内在煤炭行业成功运行且与本次招标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相关业绩证明。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须保证业绩证明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列为黑名单,3年内禁止在山东能源龙矿集团内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山东省郓城煤矿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山东省郓城煤矿电动双梁吊钩门式起重机购置项目已由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资金渠道: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山东省郓城煤矿电动双梁吊钩门式起重机购置项目
1.3项目编号:SDSS20171605-B12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地点:山东省菏泽市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招标范围:设备类加工制作、运输及保险、质保、售后服务等。
2.4交货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5日内到货。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现行验收技术标准,质量等级达到合格要求(标准)。
2.6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对代理商、联合投标的约定:不接受。
2.8投标报价方式:固定价格报价。
2.9投标报价范围: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的完税价格,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2.10投标报价计价方法:按每台设备的最小单元进行分类报价,包括单价、合价、总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
3.3通过ISO9001,ISO14001或相当标准的认证;具有与投标货物相符的MA产品证书;具有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所提供产品需有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3.4近三年内在煤炭行业成功运行且与本次招标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相关业绩证明。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须保证业绩证明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列为黑名单,3年内禁止在山东能源龙矿集团内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