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大厦位于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565号西湖文化广场北,总建筑面积约1404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0818平方米(含一楼商铺)。项目紧邻运河及武林广场、西湖文化广场。华能大厦总层数:13层,地下2层,地上11层;建筑高度: 40.1米,地下二楼为立体车库,车位约66个,地下一楼为职工食堂,可供约300人用餐,一楼大厅为公用空间,1、6层为浙江清能分公司办公用,2-4层由德信房产租赁办公用,5层为永诚保险租赁办公用,7-11层为华能浙江分公司办公用。现委托专业单位承接华能大厦2018-2019年度物业外委项目。
1.2 招标范围:
包括整栋大厦物业公用系统设施、建筑物(除本体)公用部位及场所的日常维修和管理;室外及露台公共绿化、室内公用部分绿化租摆的管理、大厦安全保卫工作、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区域的室内外卫生保洁、前台及餐饮服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等工作。
服务期两年,计划从2018年1月27日至2020年1月26日。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管理目标:全年无一般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无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无一般及以上设备损坏事故、无重大政治、刑事案件、失窃案件、无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环境卫生、清洁合格率达100%。管辖消防设备设施检查完好率达100%。设备完好率达100%。零修、报修及时率100%。职工满意率达95%。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近3年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4投标人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1.5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1.6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2.2投标人须具备5年以上从事类似物业服务的业绩。(请提供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2.3投标人不得与华能大厦现有承租户有关联关系。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23日9:00起至2017年11月28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64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