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鹤岗发电有限公司全厂起重机械及电梯外委检修维护项目
2.2实施地点: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2.3招标范围:起重设备外委维护
2.4资金来源:自筹
2.5维护工期:1年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起重法规所规定的(起重机械)桥式起重机安装改造维修A级许可资质和电梯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300MW及以上机组同类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3.4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7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3.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11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2、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24日9:00起至2017年11月30日16:00止, 登陆上传(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从2017年11月24日9:00起至2017年12月1日16:00止可购买招标文件
4.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请耐心等待,待标书到账并经确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5.5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