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述
厂区视频监控系统主要是用于厂区及楼宇安防保卫监控、燃料采制化过程监控、发电机组运行设备监控、燃料堆取煤厂、输煤马道皮带及原煤仓监控。该系统是由前端视频采集系统、视频接入系统、网络传输系统、中心监控平台、显示系统组成。具体包括位于生产楼一楼化学动力中心的视频监控服务器和交换机等核心骨干设备、运行公寓一楼的厂区及楼宇安防监控机房、煤检中心楼的燃料全过程监控机房以及生产楼值班室监控机房,网络摄像机337台、模拟摄像机165台、硬盘录像机24台、交换机30台、服务器3台、UPS2套,解码器24台、液晶屏21台、微机9台、矩阵控制器1台、矩阵键盘1个、监视器29台、视频分配器6台、视频控制器7台、光端机30台、行车记录仪1个、IVS监控软件客户端49个、通讯及供电线缆等。近几年,随着使用的不断深入,在原有初建监控网络架构上又逐步地进行扩容完善和改造,以满足公司安全保卫及生产管理的实际需求。
2.招标范围
本次维修服务形式为整体外包服务,即在合同签订期间内,上述厂区视频监控系统从前端摄像机、终端显示设备、服务器存储以及网络交换等所涉及的全部设备、通讯及供电线缆、中心监控平台应用管理软件均在维修范围内,其中任何一点出现问题,维修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均需进行故障解决和排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备计算机网络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施工、安装、维修及集成资质。
3.3 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视频监控系统维修业绩不少于2家。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接管、重组、冻结,财物状况良好。
3.5 投标人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近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近五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处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不良记录。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24日9:00起至2017年11月30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6.3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