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2018年红河局红河县供电局物业管理项目
1.2项目概况:对红河州红河县供电局2018年生产调度大楼、营销楼、供电所物业管理服务进行采购,项目范围包含:房屋的维修与修缮管理、绿化管理、卫生管理、治安管理、保洁业务、会务管理等,为满足红河县供电局生产调度大楼、营销楼、供电所等安保、保洁工作的有序进行,通过本业务外委实施,选聘一家物业管理企业,在日常工作、生产中为红河县供电局提供全面服务。
二、招标内容
2.1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1个合同标段,对2018年红河局红河县供电局物业管理项目进行招标。
2.2物业服务管理事项的范围
(1)服务范围:红河县供电局生产调度大楼、营销楼、供电所。
(2)委托管理事项的具体要求:承包方在经营管理红河州红河县供电局物业服务时,不得用于对外经营活动;承包方不得将红河州红河县供电局委托的物业服务事务转委托给第三方经营管理。
2.3 服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三、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3.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4.1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4.2 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
(2)具备物业管理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属于下列情况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的, 或处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限制投标期内。
(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和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3)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欲参加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登录完成公司信息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选择意向标的进行报名,完成在线支付后,即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
5.4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或被介绍人身份证。
5.5出售时间:2017年11月27日09:00 时至2017年12月01日17:00时(现场截止时间每日17: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