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衡水高新技术开发区4条路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 已由 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衡高审投资审字[2017]2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衡水工业新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总投资约3131.8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水工业新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衡水高新技术开发区中科大街(新区四路-新区五路)段、中科大街(新区八路-格雷路)段、新区八路(中科大街-滏阳一路)段、新区中路(时尚大街-中科大街)段。
2.2 建设规模:衡水高新技术开发区中科大街(新区四路-新区五路)段、中科大街(新区八路-格雷路)段、新区八路(中科大街-滏阳一路)段、新区中路(时尚大街-中科大街)段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
2.3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2.5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拟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4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价款30万元以上或所监理的工程投资在3000万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含道路工程),投标时需要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该项目中标公示网络打印页(网站必须可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1月28日09:00至2017年12月02日17:00。
注意:各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选择“市场主体登陆”后进行报名。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房间。电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h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