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营口电厂,位于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距营口市63公里。厂址东接鞍钢新厂,南靠墩台山,西连鲅鱼圈港,北临渤海湾,是一座大型燃煤火力发电厂。
营口电厂现运行装机容量为1840MW。一期工程于1986年12月国家计委批准立项,1992年8月8日正式开工兴建,安装2台原苏联进口的32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1、#2机组分别于1995年11月29日和1996年6月14日移交试生产。
二期工程于2004年8月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2004年12月国家发改委核准,2005年4月30日开工,安装2台由哈尔滨三大动力厂生产的引进型6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3、#4机组分别于2007年8月31日和2007年10月14日移交试生产。#3机组率先实现国内首台600MW国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投产,使我国电力工业制造和装配技术跃上了新台阶。机组发电煤耗274.65克/千瓦时,创国内同类机组煤耗最低新纪录。二期工程先后荣获了两项技术获国家科学进步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5项,2009年被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评审为行优工程。
根据营口电厂厂区绿化管理需要,凡电厂所管辖地界内属电厂所有的乔木、灌木、花卉植物、草坪、闲置空地杂草及进厂道路两侧以及电厂所辖范围内使用绿化均在绿化管理范围内。进行必要的养护,使各种植物植被茂盛健康的生长,绿化设施完整耐用,使厂内生产生活环境美观整洁文明前提下,依据电厂整体工作安排,对全厂绿化养护工作进行发包外委。
2.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本工程总体范围包括:
凡电厂所管辖地界内属电厂所有的乔木、灌木、花卉植物、草坪、闲置空地杂草及进厂道路两侧以及电厂所辖范围内使用绿化均在绿化管理范围内养护工作。(主要包括:剪枝、修整、整形、拔草、打药、施肥、浇水、移栽、移植、防寒防冻、除草、清捡石块、烧荒、松土、卫生清理等工作)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工作内容不限于下列内容):
2.1.巡检养护:每日加强巡检,确保植株无歪斜、倒伏现象;确保植物生长旺盛,株形丰满,叶色生长季节无异常黄叶,无枯枝败叶,正常植物存活率100%;
2.2.防病虫害:结合实际及时喷洒农药,确保植物无病虫危害;
2.3.草坪养护:绿地无杂草,无垃圾,结合季节变化及时修剪,确保绿化带整齐划一;
2.4浇水施肥:应结合植物生长,按需及时进行浇水、施肥。确保植物健康生长;
2.5 树木修剪:结合季节变化及植物生长情况,及时完成乔木、灌木的修剪,确保整形到位。无枯枝无杂生枝蔓;
2.6防寒防冻:及时做好树木花卉的防寒防冻措施,确保植物安全过冬。确保过冬后植物健康生长。冬季及时清捡草坪漂浮物,整理大风歪斜树木、清理模纹积雪,并结合植物生长情况,协助保洁单位完成积雪堆放工作。
2.7.空地管理:结合我厂实际,不定期的对闲置空地杂草进行必要的铲除、栽种和修剪,确保空地整洁美观。
2.8.结合我厂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花籽、树苗采集并根据季节性,完成树苗、花籽移栽播种工作。
2.9.结合我厂实际和季节变化,及时制定绿化养护方案,并积极协助完成养护工作。
2.10.根据实际情况甲方进行范围调整,养护单位必须执行。
2.11.综合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近五年具有绿化维护保养业绩3项及以上(附清晰扫描件合同全件)。
4.3、营业范围具有城市绿化施工及规划设计,园林、市政及环卫养护工程。
4.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6、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4.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11月28日9:00起至2017年12月06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出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5.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5.5招标文件费:1026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