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营口电厂装机容量为2x600MW+2x320MW,其中#1、#2发电机组通过220kV系统送出,电气主接线采用双母线接线形式;#3、#4发电机组通过2回500kV线路接至500kV南海变,电气主接线采用双母线接线形式,发电机出口未设置断路器。
营口电厂500kV系统设有网控室、独立的通信机房以及机组设备间,其中网控室至机组设备间距离约为500m,网控室至通信机房距离约为1400m,机组设备间至通信机房距离约为870m。目前,网控室、机组设备间尚留有至少2个预留屏位,通信机房留有至少1个预留屏位。
东北电网鲁固直流投产后,东北电网将以扎鲁特为主站,各电厂为执行站的稳控机执行站的安全稳定保护系统。营口电厂二期作为一个切机执行站,配合电网安全稳定保护系统增加安全稳定保护。
2.招标范围:
设计单位负责营口电厂二期安全稳定保护设计。
本工程设计范围包括:
2.1设计单位编写保护改造方案并通过东北电网控制分中心审核。
2.2. 设计单位负责营口电厂二期安稳保护改造设备技术规范编制,负责施工图纸设计,工程竣工后出具竣工图纸。
2.3. 设计单位了解本次鲁固直流安全稳定保护的方案、设计思路及稳定策略,设计能够满足本工程的需要并通过电网公司的审核。
工期要求: 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30日
质量目标:本标工程质量应达到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火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要求,安全稳定运行,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验收。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近五年具有类似业绩不能少于3个(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4.3、具有电力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4.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6、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4.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11月28日9:00起至2017年12月06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出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5.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5.5招标文件费:1026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