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项目地点:北京
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二、招标范围
1.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指标 |
项目 工期 |
文件售价 (¥) |
01 |
CGZB-2017-007-022-001 |
“信用电力”网站与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
通过项目建设,实现利用平台开展电力信用备案、信用评价,利用网站进行信用相关信息对外展示服务,同时具备对外部平台提供信息共享的能力。主要包含一个电力信用信息平台及一个对外展示服务网站的建设工作。 |
一期建设内容于2018年1月31日前完成;全部建设工作于 2018年12月28日前完成 |
1000 |
2.主要建设内容(分一二期)
² 一期:完成一期硬件采购及安装调试、上线运行;完成网站及平台基础功能建设工作,包含信息采集子系统、信用评价子系统、信用电力网站、系统管理等模块设计、开发、实施、上线运行工作;
² 二期:完成二期硬件采购及安装调试、上线运行;完成平台一期建设模块优化升级,完成平台培训考试管理子系统、外部系统接口、移动应用开发等模块设计、开发、实施、上线运行工作。
² 与本项目相关的咨询、培训与后续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出现资不抵债或连续两年亏损的情况。
6.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专业从事信息系统项目咨询与系统设计开发的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
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应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3.投标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5年以上。
4.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内3个及以上电力市场交易平台信息化系统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经验和成功案例(已验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具备驻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地进行现场服务的能力。
6.投标人拟选派参与本项目实施服务的现场项目经理应具有同类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相应的资格资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