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范围及内容:
绥电公司1、4号机组C修保温脚手架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提供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要的所有劳务、工具及材料。
具体项目包括:保温施工,包工、包一般消耗性材料;脚手架施工,包工包料;浇注料施工,包工包料,包括废料运输;屏过清焦包括所需脚手架搭设及拆除、包括清理掉的焦渣从锅炉冷灰斗清理外运。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描述。
u 1号机组保温拆装:1)管道Φ529以上保温铝皮拆装3053㎡, 硅酸铝纤维板拆装190m³。2)管道Φ529以下保温铝皮拆装1894㎡,硅酸铝纤维板拆装149m³。3)阀门保温铝皮拆装507㎡,硅酸铝纤维板拆装58.5m³。4)设备保温铝皮拆装4787㎡,硅酸铝纤维板拆装812.8m³。
u 1号机组脚手架搭拆:汽机、锅炉、电气、热工、综合等专业主辅设备检修脚手架搭拆,预计109021㎡。
u 4号机组保温拆装:1)管道Φ529以上保温铝皮拆装1512㎡,岩棉板拆装30m³,硅酸铝纤维板拆装46m³。2)管道Φ529以下保温铝皮拆装369㎡,硅酸铝纤维板拆装106.5m³。3)阀门保温铝皮拆装627.96㎡,硅酸铝纤维板拆装49.3m³。4)设备保温铝皮拆装6359㎡,铝皮波型611.8㎡,硅酸铝纤维板拆装885.46m³。
u 4号机组脚手架搭拆:汽机、锅炉、电气、热工、综合等专业主辅设备检修脚手架搭拆,预计115542㎡。
u 主要搭设部位说明:4号炉膛内包括后屏过热器、高温过热器、高温再热器、组装炉内升降平台用的17米以下满堂红脚手架;1号、4号机组检修设备通道等。
u 4号炉屏过清焦:预计8屏。
u 4号炉浇注料修复:锅炉炉内吹灰孔、看火孔、集箱、冷灰斗处浇注料补齐, 预计18m³。包工包料。
l 保温施工:
投标方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完成工作的统计以及通知专业技术人员现场验收。保温施工所需的脚手架搭设及拆除由投标方负责,保温施工所需主材(保温外护板和保温棉)由招标方负责,其余钩钉、绑线等零星材料由投标方负责。
l 脚手架施工:
投标方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完成工作的统计以及通知专业技术人员现场验收。脚手架搭设及拆除均由投标方负责,包括所需全部工器具、材料。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项目实施地点: 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大赵村,神华国华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1号、4号机组)
5 工期:
4号机组:计划工期2018年1月6日至2月4日
1号机组:计划工期2018年2月26日至6月5日
投标方应具备提前一个月进厂的能力。如果电网对检修计划进行调整,投标方应按调整后的计划随时到厂实施工作。
6 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项目相关内容。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2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具有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具有高空作业许可证;具有500MW及以上容量超临界火电机组C级及以上检修保温和脚手架工程施工业绩3项(提供合同复印件)。
6.3 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
6.4 神华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6.5 2014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无安全生产事故,无质量事故;
6.6 2014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6.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6.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11月29日-2017年1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从2013年6月1日起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完成注册 ,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同时未通过报名审核而提前支付的标书款将不予退还。
7.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元/套;售后不退。
7 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7年12月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