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广平县长春大道(昆山路-锦泰路)污水管道工程 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为:极度大道与长春大道交口东侧300米路南,建设规模:主管现全长1065米,主线管径D800、D1000,截流管管径采用D500,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开具。本市咨询电
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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